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个时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往会请律师发一封律师函给对方,告知其准备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本,供您阅读。
  
  
  一、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下面是以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解除合同律师函
  
  致:__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
  
  鉴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__,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__ 公司已向您发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书面通知,现您已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入住手续,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63条的规定,特此函告:__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__公司将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__公司将保留向您追索相应款项的权利,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同律师接洽。
  
  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年 月 日
  
  二、解除合同要注意什么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以上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解除合同的相关知识,供您阅读,我们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要想解除合同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日前,听闻不少名人去世,却留下巨额债务给妻子,而其妻子只能惊惶无措、无奈偿还丈夫留下来的债务,收拾丈夫留下来的烂摊子,那么日后,夫妻双方如何......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


·什么是无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期限劳动合同?无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1......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是信息化社会,在众多信息来源中,政府信息可以说是最有权威的,这类信息即便是当地的方针政策、社会经济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主体、主观要件......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商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不能按期交房,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严重违约,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如果......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


·女方离婚起诉赔偿多少费用?
      女方离婚起诉赔偿多少费用?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