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钱?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钱?一、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如何计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三、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2、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要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此时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执行费,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


·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集资诈骗罪时候发生,如何避免被诈骗都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了怎么办,这就需要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我们......


·最新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最新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最新修改部分一、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


·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
      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一、合同诈骗案立案后怎么跟进?合同诈骗立案后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处理、检察院处理、法院处理。1、首先是......


·总公司可不可以授权分公司代签合同?
      总公司可不可以授权分公司代签合同?可以,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总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不具......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法律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之分,我们......


·成都他项权证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成都他项权证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您都知道,我国公民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执行,其中有一项就是他项权登记,而每当他项权登......


·离婚抚养权10周岁以上孩子怎么判?
      离婚抚养权10周岁以上孩子怎么判?离婚抚养权在10周岁以上孩子的判定上应当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


·对于重婚概念有哪些内容?
      对于重婚概念有哪些内容?重婚罪是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当今时代各大单位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非常明显的。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一个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着种种千丝万缕......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不需要,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担保人是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之一。二、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