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可以进行处分,包括转让,租赁等等。由于我国的不动产管理中对于转让房屋的行为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转让房屋必须在法定机构进行过户登记,那么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过户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 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房屋过户时主要要注意的就是带齐需要的材料。由于房屋的转让会涉及很多法律知识,为了保证顺利进行房屋的转让过户,我们建议您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房屋的转让以及过户,避免出现纠纷影响您的正常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不要物业业主自治可以吗
      不要物业业主自治可以吗一、不要物业业主自治可以吗可以。步骤如下:1、超过三分之二住宅面积的业主和超过三分之二户数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大会......


·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
      一、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


·一、遗产都?
      一、遗产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贷款来买房的。而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具体又会分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贷款方式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


·打离婚官司一般多少钱?
      夫妻双方出于种种原因决定离婚时,需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好说好散,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解决,如果一方坚决不愿离婚,或双方就共......


·如何区分母婴品牌申请商标类型?
      如何区分母婴品牌申请商标类型?在现在的产业竞争中,母婴行业占了一部分的比重。一家成功的母婴产品公司,需要有一个独特的商标。可是商标也有许多......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维权之路走的特别的艰难,甚至无法正常维权。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到底有哪些?这些......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


·沈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东北地区在以往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直以工业基地的称号闻名于中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第三产业的兴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国......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为: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


·劳动关系何时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何时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