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1、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走私核材料罪的立案标准:本罪走私的对象限于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产物和核聚变材料的统称,最常见的如铀、钚等可发生原子核裂变或聚变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铀、钚等元素的原矿石。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走私犯罪的,所以构成本罪,对所走私物品的数量没有要求。只要走私上述物品,其行为本身就可视为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应以犯罪论处。当然,如果是数量很小,且综合全案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二、走私核材料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材料。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核材料通过国(边)境。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白己所携带、运输或邮寄的是核材料,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走私核燃料、核燃料产物等核材料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在海关、边防机构就职的职员,才检查出口物品的时候,若是发现带出口的物品之中包含核材料,但是在提交上来的货物清单之中并没有核材料,那么这些工作人员,就可以暂时将这些核材料扣押下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诈骗罪立案时间是几天?
      以前的时候人们的信息以及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骗子们也都没有那么高明的诈骗手段,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的社会信息技术进步飞快,诈骗犯们也......


·遗产继承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一、遗产继承需要提供那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手续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手续一、传统的办理投保的操作方法:投保时首先要认真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并出示有关证件,如:介绍信,身份证,驾驶证,行使......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一、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


·探视权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探视权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国家规定,关于探视权发生的纠纷,是可以提起法院方面的诉讼的,当然这个也是有时效规定的,遵循民事诉讼时效的一般......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是一样的吗?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是一样的吗?宣判无罪宣告无罪并非是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


·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算的?有许多白领或者刚刚步入职场的小白对于自己每个月领到的工资到底是如何计算出来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合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一、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


·民法总则间接代理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间接代理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代理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而且在民法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