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其次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所谓应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种税率应当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犯罪,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地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本法第397条的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本罪的定罪处理, 应当对其是否属于故意犯罪,以及是否构成徇私舞弊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属于过失行为导致的,那么是不构成本罪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在进行审查相关证据后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哪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产权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
      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吗权衡一个国家社会的进步程度也能通过劳动关系制度直接体现出来的,但现在个别地区就是还存在着对侵犯怀孕女职工合法......


·民营企业改制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改制条件有哪些?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也是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为了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市场活力,可能出现需要民营企业改制的情况,对于民......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是否对提出时间有要求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抗辩对提出时间有要求。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


·一、交通事故处理交警是如何进行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交警是如何进行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


·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一、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
      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一、关于地税罚没款写什么摘要?地税罚没款的摘要一般就是写清楚罚款的标准,原因即可。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当然,醉驾造成事故的情况也很多,那实践中,醉驾造......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一、质权的实现方式质权,亦称质押,所以质权实现的方式也就是质押权实现的方式。质权实现的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质权......


·笔迹鉴定是否一定要原件
      一、笔迹鉴定是否一定要原件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除非双方认可或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证据作用。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对方必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