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我国的一些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本期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具备了上述的证据,即可按照《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的程序进行劳动仲裁。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就是对于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以及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的回答。毫无疑问,在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是一种证明,也是日后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证据,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或者企业的利益。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了一纸合同确实会多一分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拿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1、申请人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前往贷款银行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2、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评估,并开具评估报告。3、贷款银......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影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影响赔偿吗?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保险赔偿是没有影响的,保险公司都是根据下达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一、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哪些?刑诉题库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有概念区别、服务对象区别、辩护人与代理人异同等。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权利是不同的。发明人是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却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在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


·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一、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以国有土地上为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有关部门会组织将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登记、测量、认定、处理。这个时候被......


·发生事故自己全责不算工伤吗?
      发生事故自己全责不算工伤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自己全责的不属于工伤。因工外出期间,造成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受到......


·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有时候,债务人不是真正的下落不明,而是债务人逃债所表现的方式之一。不管是否是真的下落不明,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才有效......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也会中断吗?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也会中断吗?一般是不会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


·撤销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划分标准
      撤销权诉讼举证责任的划分标准撤销权诉讼举证责任在法院所受理的撤销权案件中,实际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