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很好的保护公司利益。这份协议的签订,也给劳动双方省去了不少麻烦,但如果在协议中没有关于补偿的相关信息,那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且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希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继续保守秘密,可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也不得参与同类竞争或到竞争企业就职。但是,现实中由于竞业限制条款没有约定补偿金或者虽然没有明确支付补偿金的金额,导致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以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给付义务为由,也违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到相类似或竞争企业工作。从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对于只约定竞业限制就业但没有约定补偿金或者补偿金金额约定不明的,竞业限制条款对于劳动者是否仍有约束力?按照现行法律,此类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但是裁判或判决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种情形指:1、确实属于商业秘密或需要保密的工作岗位;2、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3、用人单位仍坚持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条款中未规定补偿金或者只约定补偿金但无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并不必然导致该条款无效,这基于法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以上就是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可以保障劳动者离开工作单位之后不能继续使用相关技术的生活水平,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就业限制协议时,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条例。当你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无法判断时可以通过我们平台在线律师为你解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及种类(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


·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一、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


·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
      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一、用人单位如何杜绝工伤的发生?1、教育培训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劳动者遵守法规,学会......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管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之人死亡罪,此时出现的后果往往都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来这两种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到......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厂里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厂里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一、驾驶人员醉驾能变成酒驾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能变成酒驾吗?驾驶人员醉驾显然不能变成酒驾,两的判定标准并不一样。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


·人民法院对当事儿提出的回避申请是什么意思?
      为维护审判程序的公平公正,法庭审判时,在当事人与本案有较大的利害关系,或是当时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从而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审判时,人民法院对......


·非法集资首次清晰界定是什么时候?
      非法集资的现象是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犯罪活动,但是那些没有被卷入相关的非法集资中的老百姓似乎对非法集资的概念非常的模糊,甚至开始觉得只要是在社会......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公商户的债务是怎么承担的?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1、我国《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


·非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一个稳定的、有劳动合同保障的工作当然是我们每个人所希望的,但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从事一些短期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如何在从事这些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