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二、本罪的认定和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为犯罪对象。信用卡信息资料是关于发卡行代码、持卡人账户、密码等内容的加密电子数据,由发卡行在发卡时使用专用设备写入信用卡磁条中,成为POS机、ATM机等终端机识别合法用户的依据,是行为人实施信用卡伪造犯罪的重要资料,因而,窃取、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属于伪造型信用卡犯罪的上行为。客观行为方式包括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三种方式。“窃取”是指行为人以自以为秘密的方法取得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其方法具有多样性,可以是窥视,也可以是破解;“收买”是指行为人以有偿的方式获得他人出卖的信用卡信息;“非法提供”是指将通过非法或者合法手段获取的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转让他人。立法并未对非法提供行为的有偿性作出规定,但基于刑法解释合理性的要求,无论行为人以无偿还是有偿的方式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转让的均应认定为转让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信用卡的使用和管理 ,是由国家金融机关或者银行来进行处理的,对于犯罪分子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信用卡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从事经济犯罪活动,相关情况是需要以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家暴怎么申请离婚,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家暴怎么申请离婚,家暴如何收集证据遭遇家暴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它会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都造成极大的伤害,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
      一、交通事故伤一般骨能评残不?交通事故伤一般骨可以评残,具体的评定等级情况可以对照相关规定来执行。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一、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婚姻关系如果确实无法维持下去,选择离婚也未必不是一个好办法,但往往在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另一方可能由于不同意而拒绝出庭,或者另一方因为......


·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
      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老婆离家出走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老婆离家出走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老婆离家出走三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公告之后......


·每月应付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后就是计算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具体就支付抚养费......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仅表现在国家之间的访问上,还表现在国人与外国人的交流,同时涉外诉讼案件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