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啥意思
16.nj64.com 叶飞律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啥意思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二、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共有部分不可分离,例如没有电梯、楼道、走廊,业主不可能出入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没有水箱,水、电等管线,业主无法使用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因此,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性,故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应受到一定限制。对此,本条规定,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例如,业主对专有部分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的承重墙,不得在专有部分内储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危及整个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本条则对这一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作出规定,即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营业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获取收益;还可以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加深亲朋好友问的亲情与友情;或者在自己的专有部分上依法设定负担,例如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将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或者经营性用房抵押给债权人,或者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取得贷款等;还可以将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出售给他人,对专有部分予以处分。业主在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如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公共部分行使共有权时,要遵守法律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约定;及时足额认缴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护资金等。业主更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
More>>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
·不能说话不能写字的人怎么立遗嘱?
不能说话不能写字的人怎么立遗嘱?可以合法的办理遗嘱公证处理,并且还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来对不能说话不能写字的遗嘱人的意愿进行见证处理。但遗嘱人需......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
夫妻离婚的问题并不少见,相对于孩子才是受苦的一方,夫妻在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后,未抚养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选择一......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由于网络上新发展的产物,所以中学生是目前接触网络比较多的人群,但是中学生自身的社会经验比较少。因此也就成为许多......
·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该怎么计算
虽然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是标准工时制,但也有少部分劳动者是按照计件的方式来获取劳动报酬的,因此他们的工作时间相对就要自由一些。而实践中计件工资制......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人身造成损害,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很容易造成夫妻离婚,而家暴恰好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
·一、合伙人离婚可以分配财产吗?
一、合伙人离婚可以分配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
·重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重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
·行政诉讼超过时效驳回吗?
行政诉讼超过时效驳回吗?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1、......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吗?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离婚,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拒不负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