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2)提交有关资料;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提出医疗事故的鉴定请求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医疗机构事故存在过错、确定事故的等级,也是为了确定患者因事故发生而受到损害的程序。医患双方在拿到鉴定文书之后,就可以采取协商、调解等的方式,确定医院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行政拘留案底能否消除?
      您都知道如果触犯了刑法,那么就可能会被判入狱,相关的犯罪记录和案底是不能被消除的;但是如果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一般就会接受治安处罚,可能由......


·一、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
      一、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离婚赔偿女方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具体要看男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法官会酌情判决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数额。而在实践中......


·工伤认定复议时限是多久?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60日之内作出认定结果,而此时对于认定结果也不是说所有的当事人都会认同,其中也就有出现......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赔偿?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此时产生......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
      侵权诉讼所在地一般是哪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诉状在哪里拿?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诉状在哪里拿?起诉状是由法院送达给当事人的。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必......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