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一)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二、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不相同。立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2023年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
      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2019年持刀伤人刑法的判刑规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持刀伤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房屋只有使用权可以买吗
      房屋只有使用权这是一种什么情况呢?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此时承租人只是在一定时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那么要是在购房的时候发现......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无效的,公证是多此一举的鉴于时间有限公证到你名下必须你们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时按照协议执行,且......


·医疗事故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要防止司机喝酒以后开车,为您创造一个比较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本意上不是要遏制我国......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未实际出资也不能拒绝股东知情权,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


·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另一种则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加点。从法律的规......


·对于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对于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一、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借条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一、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