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江苏残疾赔偿金标准的适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江苏残疾赔偿金标准的适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残疾赔偿金一般是针对于在发生了事故之后,受到了伤残同时国家也给予了伤残的等级所需要给的金额,对于此金额的赔偿标准就会按照受害方的实际年龄,以及还有伤残的等级,再者就是当地的实际收入来进行合理计算,一般年龄越大所得到的赔偿额就会越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交通事故修车钱由谁进行垫付?
      一、交通事故修车钱由谁进行垫付?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由责任方垫付,之后凭发票去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要处理得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1、......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


·面对拆迁方“花样百出”的逼迁手段,我们应怎么进行应对?
      一、面对拆迁方“花样百出”的逼迁手段,我们应怎么进行应对?  1、及时报警。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如果110......


·挪用资金罪属于哪类犯罪?
      挪用资金罪属于哪类犯罪?挪用资金罪是属于职务犯罪。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


·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新建区是属于江西省南昌市管辖,享有“鱼米之乡”的称号。政府为了促进新建区的和谐发展,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在实施......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


·离婚协议可以让对方10年不结婚么,办理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签订离婚协议可以让对方10年不结婚么?如果是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还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吗?如果结婚证弄丢了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一一解......


·殴打他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殴打他人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一、主动辞职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主动辞职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