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过,如果已经批准逮捕,几乎是不能取保候审了。如果委托律师的话,还可以尽力争取一下。二、检察院不批捕多久可以放人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对公安机关放人的时间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书之后就马上放人,最长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的,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决定通常都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三款,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检察院经过审查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长沙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长沙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


·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入职是合法的吗?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证据,相当重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现在我国的企业和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和福利越来越完善,基本上能够关注到每一个员工,所以说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也有处......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具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伤,另一种是工亡,很显然造成职工工亡的损害结果是最严重的,而此时也需要对死亡职工家属作出赔偿。......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
      随着社会工业化和交通的发展,使汽车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在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几次
      一、在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几次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发回审,只能发回重......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时间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时间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新《刑事诉讼法》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住宿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住宿费的条件有哪些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