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一、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
  
  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三、侵权责任的特点
  
  1、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人违反约定的民事义务产生违约责任,而违反法定义务则产生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事实根据所产生的责任
  
  没有侵权行为,就没有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是不可分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侵权行为是侵权责任的事实根据,而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不限于财产责任
  
  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虽然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财产责任,但是,为充分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当行为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以后,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非财产责任形式。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4、侵权责任具有法定性
  
  侵权责任不允许当事人事先加以约定,即使当事人事先有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给员工调岗不同意可直接辞退吗
      给员工调岗不同意可直接辞退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有哪些情形不能辞退员工
      哪些情形不能辞退员工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一、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国家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如何赔偿人身损害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


·一、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配?
      一、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
      虽说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在离婚之后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抚养子女并不是......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此时就需要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那究......


·什么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现在物流行业日渐兴起,加之交通工具的日益发达,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快递。一个电话就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收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有些邮政工......


·南昌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发生工伤后,我们需要尽快做工伤鉴定,因为这是获取相关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可是,很多人对于南昌市最新的工伤鉴定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南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