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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外地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申请: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二、改名字申请材料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三、去派出所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且变更姓名审批不收费。虽然说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不可以胡乱更改的,是要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公安机关不进行受理。并且更改名字最好是越早越好,因为年龄比较大的情况下会很麻烦,跟户口和身份有关系的所有证件都需要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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