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过期一年还不续签合法吗?

合同过期一年还不续签合法吗?合同过期一年还不续签并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有关劳动合同过期一年还没有续签合同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合同的,所以在合同到期后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 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离职的原因的回答,一般是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企业的问题。主要是招聘时的时候,夸......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现在的社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不管是因为什么,离婚是被允许的,但是很多离异家庭受伤害的都是子女。离婚时,没有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就会......


·无法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无法工伤认定时怎么办?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直以来您比较熟知的投资方式就是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同时在我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


·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一、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诈骗罪与盗窃罪辩护意见有什么区别?
      诈骗罪与盗窃罪辩护意见有什么区别?一、诈骗罪与盗窃罪辩护意见区别主要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诈骗罪是......


·露台防高空坠物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露台防高空坠物的措施主要有哪些?第一、采用相应的措施。物业公司在必要时可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这样的警示牌,这样既提醒行走的业主......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近几年来,很多人看中了土地的价值,大量购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上投资建厂。国有土地中,用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