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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之前去那做司法精神鉴定

立遗嘱之前去那做司法精神鉴定
  
  一、立遗嘱之前哪做司法精神鉴定?
  
  可以到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立遗嘱之前不需要做司法精神鉴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好遗嘱后,如果有人认为当事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是有精神疾病的,那应该提出这种意见的人提供当事人有精神病的证据,而不是立遗嘱的人,自己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得证明本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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