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三、工伤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住院费。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1-4级增加3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5-6级增加2
  
  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7-10级增加1个月)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工伤鉴定结束拒不上班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结束拒不上班怎么处理?如果没有疾病证明书请假,那么单位就通知员工来上班,员工没有请假也没有来上班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
      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


·办理成都迁户时间需要多久
      办理成都迁户时间需要多久目前,由于申请落户的人员比较多,市局户政大队累积有大量材料需要审核,办理手续大概需要一个月。一般,市民先把材料提交到房屋......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开发商常常以提前入住为由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然而到了交房的阶段又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


·在我国未成年犯罪可拘留吗
      我国现在未成年群体犯罪案例越来越多是显示出了社会和教育的悲哀的,某种程度上,社会和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这种宽容的态度可能也让他们显得不知天高......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不仅是在一审中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二审程序中也是可以的,但可能二审的答辩状与一审的答辩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今天,我们为......


·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
      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一、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


·借条上万加个单人旁有效果吗
      借条上万加个单人旁有效果吗有效。原则上法院应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出借条的人(被告)、和收借条的人(原告),由双方共同承担举证责任。更多是出借条的人出......


·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
      ?一、股东的借款如何转增资本公积股东的借款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司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


·怎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