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有监护权,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综上所述,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协商,但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就请求法院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只不过,事实上有孩子抚养权的当事人,相对来说承担的监护职责就比较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劳动法规多少岁算童工?
      在我国,法律严禁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同时在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中对于企业使用童工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使用童工,会......


·故意伤害罪的减轻情节有哪些
      犯故意伤害罪的,一般是要按照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若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的话,则是有可能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一、夫妻财产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夫妻财产与子女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


·原告起诉前财产申请保全吗
      原告起诉前财产申请保全吗?起诉前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


·2023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
      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一、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购房之后会得到相应新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我们平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的0.08%(1000万以内),0.04%(1000万以上的超过部分)收取。另......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企业收购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企业收购可以快速实现投资战略目标,缩短投资期限,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竞......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在公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将土地的使用权转......


·法律规定2209产假多少天
      产假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


·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许多人可能对社会抚养费这一概念不太熟悉,社会抚养费其实就是以前人们所说的的超生罚款,只要是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社会抚养费规定的内容,那么就需要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