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打架对方轻伤要求赔偿30万合理吗
      打架对方轻伤要求赔偿30万合理吗?打架造成他人轻伤,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对他人造成人身侵害,应该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需......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货车超载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情况,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一、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公司法中的清算程序主要是:(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的一个,在很多情况下,比如受害人出院后在家里休......


·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为的法律规定是《行......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抢注你的商标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离不开电。我国电力企业基本都属国有企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电力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也存......


·现金支票背面一定要盖章吗
      现金支票背面一定要盖章吗一、现金支票背面一定要盖章吗?《票据法》规定,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若现金支票上收款人人,背面收款人签名(签字)或盖......


·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


·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
      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您知道,房贷的时间最长为30年,但在实际生活中,会出现买房时因为房款不够向银行贷款,但数年之后有能力提前还贷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