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年,那么此时的婚姻是否无效呢?近亲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法定无效的婚姻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无效的。
  
  在法律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应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因而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由此可知,解决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是无效婚姻当事人关心的问题。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如当事人通过诉讼来解决近亲结婚无效的问题,建议当事人最好可以找个近亲结婚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如有需要可在右上角点击“找个律师”,可以帮你找个合适的律师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意思?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就是管理和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


·几日前受的伤算不算工伤?
      几日前受的伤算不算工伤?一、几日前受的伤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未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应该还是处于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行业。不管普通公民对于房地产的印象是怎样的,可是说句......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是向人......


·一、离婚财产如何移交分割处理?
      一、离婚财产如何移交分割处理?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一、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从量刑起点看,拐卖妇女罪的标准更高,处罚力度很大,但是这两者犯罪都是严......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是有上限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
      申请工伤赔偿的的时效究竟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是几种不同的情况,时效起算点不同时效的最后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本文即将为您介绍几种关于工......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如果子女的抚养人是父母就应当由父母给。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子女的抚养人都是父母,父母对子女有直接的抚......


·哪些情况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哪些情况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一、哪些情况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