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买卖营业税与我们息息相关,它不仅是个人房屋交易中重要考虑

房屋买卖营业税与我们息息相关,它不仅是个人房屋交易中重要考虑的因素,也影响着之后个人房屋交易的行势。而随着中国各地房价飞速上涨以及个人房屋买卖交易频繁地发生,为了维护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国务院下达了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最新规定,具体条例请看下文。
  
  一、关于房屋交易营业税政策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
  
  要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各地要严格界定现行有关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标准的住房,一律不得给予税收优惠。房地产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相关税收的征管,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建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
  
  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一)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应持该住房的坐落、容积率、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材料及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应根据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营业税政策征收营业税。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五)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六)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七)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个人承受不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不得减免契税。对擅自变通政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上文讲诉了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最新规定——关于房屋交易营业税的政策及国务院下达通知中关于房屋交易营业税的内容。由上可知,个人将购买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房屋对外销售时,免收营业税,而未满两年的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应注意,免征营业税手续应持相关证件去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诉讼来进行维权,具体情况如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一、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法律当中,现没有最低填多少,对注册科技公司最低的注册......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并不是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之后,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的,那么此时交强险就要做出具体的赔偿。实践中,交强险也有......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4年以来,从北京大兴准备开始建设新机场伊始,大兴区域的征地拆迁问题就成为您关注......


·一、醉驾到检察院会抓人吗?
      一、醉驾到检察院会抓人吗?醉驾的案子到检察院是可能会抓人的,因为到检察院说明是要提请公诉了,醉驾是触犯刑法的,要判刑的,不是简单拘留的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一、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


·血液酒精含量多少算酒驾
      血液酒精含量多少算酒驾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则由......


·对于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继续使用期限为多久?
      对于诉讼时效合同履行的继续使用期限为多久?对方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合同期满......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有法律规定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有法律规定吗?疫情期间免房租有法律规定,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


·员工上下班摔去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摔去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