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宅基地审批多少钱一平方?

一、农村宅基地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
  
  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亲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2、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3、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4、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6、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六条规定
  
  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
  
  (二)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150平方米标准;
  
  (三)申请的农村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四)已有农村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子女分居立户需要;
  
  (五)原农村房屋(宅基地)出租、赠与、转让或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改造范围;
  
  (六)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村民出卖和出租住房后,无权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流程及费用
  
  1、村民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村委会对申请建房户张榜公示;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意见后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派遣专人到申请人处进行实地审核,不合条件书面通知村委会转达声请人;复合条件的加具意见经镇政府审核后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
  
  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面积相当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还要逐级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没超过原来的面积,不收任何费用,但要办理用地手续;超过面积的要“占一补一”开垦相同面积的耕地来补充,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各种条件,而且还需要准备各种材料。如果宅基地的用途是住房,满足法律的规定,经批准使用后只收取工本费用五元,如果申请的是耕地,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现在大家已经了解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多少钱一平方了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老年人再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


·如果我离婚了个人存款这笔财产会怎么分割?
      如果我离婚了个人存款这笔财产会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
      丈夫不肯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律规定被迫写下借条怎么办
      被迫写下借条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


·说起现金支票,相信大多数仅仅是听说过,但没有实际使用过。其实
      说起现金支票,相信大多数仅仅是听说过,但没有实际使用过。其实这个现金支票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现金支票有效期限是多久呢?估计您就不清楚了,针对......


·技术侦查措施批准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一些特定案件的时候需要通过技术批准程序,那么技术侦查措施批准程序该如何通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鉴定是等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的,以下是做出伤残等级的鉴定的参考标准:【一......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遇到被他人诽谤攻击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一、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效力?通常合同里都牵涉到双方很多利益,如果合同解除了,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都失效了,所以若要解除合同......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一、财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