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一、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仲裁协议的关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因而也具有相对性,即仲裁协议只对达成仲裁共识的当事人发生效力,而第三方理应不受其限制。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是不依附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不能实现。原因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适用有两个要件:一是第三方与依附于主合同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二是第三方处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之中。而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由于以自己名义起诉,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而独立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关系之外。同时,由于仲裁协议约束的当事人与其所在主合同所约束的当事人不具有同一性,债权人不受拘束于主合同,因而决定了仲裁协议的效力不能及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
   二、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仲裁意思表示
  前述分析可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不能及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那么要让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直接通过仲裁的方式追讨次债务人的债务,这必须取决于债权人与次债务人能否达成新的仲裁协议。这是我国法定代位权的特性所决定的,同时也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表现。
   三、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公平合理利益分析
  在实务中为了探究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时,往往借助于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解释,而解释的标准就是建立一个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公平合理的考察,从而得出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这一标准被学界称之为“公平合理的期待”原则,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辅助工具性原则。既然“公平合理的期待” 原则的实质在于公平地探究当事人之间的内心意愿基础上,对其合理的利益作出保护,那么对于代位求偿权情形下的债权人是否受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的效力限制这一问题应该也可以适用。
  从仲裁协议的效力看,在债权人代位权情况下的仲裁协议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约定的解决争议方式的合同,原则上只对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不具有对外的效力,不能约束合同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因其并非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不应受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仲裁协议的约束。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债权人代位权仲裁的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一、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根本利益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们当家做主是我们永远的目标和追求。对于一些条......


·一、如何写离婚诉讼答辩状?
      一、如何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在书写时被告人需要注意以下四各方面:1、在离婚答辩状中,首先要针对......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存在以下行为构成该罪。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


·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司法机关是不会注定采取的,此时需要嫌疑人、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的律师代为申请,而在符合了条件的情......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为哪些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为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如果是专职送外卖的就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


·保管费该怎样计算
      1、普通货物,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算起。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