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怎么办?

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怎么办?著作权继承五十年后继承者将不得再继续享有该著作权,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著作权在申请通过之后,会有一个五十年的专利权限,在此期间,任何人想要使用该作品的,都需要告知专利所有人,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使用。一旦五十年届满之后,该权利不得续期,故此其他主体,就可以在不告知作品出版人或者其继承人的前提之下合法使用还作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除了我国上海以外,重庆现在已经成为我国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文化交流中心。通过我们对重庆的这一介绍,您就能够......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利用网络这个虚拟平台进行侵权的不法分子大量存在,尤其是关于名誉权的侵犯。那么,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可以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可以退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


·立遗嘱如何鉴别老人行为能力
      立遗嘱如何鉴别老人行为能力只要老人没有bai被确定为无民事du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zhi为能力人,其行为能代表自已的真实dao意思,且表达与反映的思维......


·什么是股权转让的要件?
      什么是股权转让的要件?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行为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公司法第三章中对于有限责任公......


·进行婚前检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检查的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将要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还是会选择在办理登记结婚之前,先到医院进行婚前体检。......


·小孩抚养权更变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需要对孩子抚养权或者抚养费进行变更的话,此时也是要提出合理的变更理由才行的,否则即使起诉到了法院,最终也是得不到支持。那......


·无论是没签劳动合同还是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
      无论是没签劳动合同还是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这些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此时劳动者要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权,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那现实中......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


·检察院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一)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