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

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
  
  一、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几年?
  
  父亲不抚养孩子不会被判刑,只有不抚养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的,才会被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遗弃罪的判定标准不是时间,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1)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抚养孩子是父母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若是父母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且法院判决由父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此时若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此时会构成遗弃罪,孩子的其他亲属,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其夫妻的遗弃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有了录用审批表,未签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针对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劳动法》第十六条仅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规定违法后果的立法......


·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下,危险性是比较大的,而此时也很容
      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下,危险性是比较大的,而此时也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自然对但是人的处罚就不会那么轻了。那到底无证驾驶......


·公司注册要几个股东
      公司注册要几个股东很多人没有参加过相关的招聘,想自己创业并打算注册一家新公司的人,那么关于创立一个新公司,您知道多少呢?还有就是公司注册要......


·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刑事犯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刑事犯罪如何处罚?民事诉讼中,案件相关人员提供的证据是用来法院查清事实真相,帮助自己胜诉的依据。可是如果提供的证据有违......


·乱停乱放怎么处罚
      乱停乱放怎么处罚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


·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几种?
      涉外海事海商法院管辖有几种?现在很多企业都和国外企业有生意往来,发生合同纠纷,贸易纠纷的话,涉及到货物运输方面的,要向当地海事法院提出诉讼。目......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地方补偿的费用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
      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购买新车需要交什么税费买新车要交哪些费用解答一: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汽车占车价的10%,国产汽车车辆购置附加费收费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