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辞职以后怎么交社保?
  
  解决办法,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讨论:
  
  1、看户籍和单位所在地是不是在一个城市
  
  (1)职工户籍和单位所在地一样的人员,可以选择灵活就业形式前往社保部门,自行缴纳社保。
  
  (2)职工户籍和单位所在地不一样的人员,暂时还不能自己缴纳,但在个别地区,非户籍地人员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一般在上年度社平月工资的60%~300%区间,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但是很多地方,非户籍地是无法按照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的。
  
  这时候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中转:
  
  与辞职前的老东家协商,代缴社保费用。如果之前的老板同意的话,可以将自己的社保挂靠在原来公司名下,自己出钱缴纳社保。这种方式可行,不过很多公司不同意这么做,但是对个人来说,这是一种可以试一试的方法。
  
  2、后续找到新工作,还是在原来城市,重新就业的
  
  由于原来的单位已经办理了减员,五险一金已经处于停缴状态,重新上班后,可由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无需转移,继续缴纳即可,社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会累计。
  
  3、去其他城市找到新工作,重新就业的
  
  如果不是一个城市,办理社保转移即可,手续也很简单,并没有小伙伴们想的那么复杂。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需要在原来的城市社保部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在很多地区开通了网上办理通道,直接打印,连本人到现场办理都不需要了,避免了跨城市办理的麻烦。
  
  第二、将上述材料,直接带去新单位所在城市社保部门,直接办理转入即可。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我国法律中并未做出规定,因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其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享有解除权。只不过,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符合双方的约定或者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一、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1、转让方(甲方):(1)身份证号码:(2)住所:2、受让方(丙......


·交通事故单位车辆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单位车辆如何处理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司机有过错,司机也需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司机或是单位要求赔偿。主要......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一、离婚诉讼要什么证据(一)离婚案件: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财......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起诉到法院之后,也想知道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对此,我们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一、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一、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在两夫妻结婚提出法院裁决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不同......


·私募基金是做什么的?
      私募基金是做什么的?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们看到的夫妻分割财产,一般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进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就要求分割夫妻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


·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罪是指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擅自利用到其他地方或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挪用资金存在共同犯罪人的,对共犯也有相应的处罚。那么挪用......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
      在企业中,由于开始制定合同的时候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劳动合同存在着漏洞或者纰漏,随后又未注意到有着违法的合同上的缺漏以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
      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一、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