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需要提供的手续有: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有哪些?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三、房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继承房产的过户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开始的,可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自己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在还没有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好了继承房的具体分割方案之前,本人不能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常识问答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答: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


·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要怎么做?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革,提前消费、预支消费仿佛成了时下一种流行趋势,既然是提前消费,那就免不了债权关系,打欠条即为主流形式,随......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一、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协保人员和我们了解的协警有一定的关联,在某些方面协保人员和协警拥有一样的法律地位。但是您较为关心的就是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因......


·遗赠分配要什么条件?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内容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遗产分配方式不止一种,其中就要遗赠分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他人了。而想要按照遗赠方式来分配遗产的话,就必须要满足一......


·私募基金风控规则有哪些
      私募基金风控规则有哪些一、私募基金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行政处罚书送达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书送达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书送达的规定具体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


·虐杀动物违法吗
      虐待小动物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该行为属于违反社会公正良俗行为,如果虐待的动物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或他人所有动物,有可能属于犯罪行为。目前,在我......


·东莞劳动法急辞工一般扣多少工资
      针对急辞工情形,单位是否有权利扣工资应当分别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