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试用期辞退后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包含是不是试用期,只要你在单位失业保险累计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被辞退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条例》所说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有违法举动,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立遗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立遗嘱的方式具体如下:1、父母......


·网贷起诉费用是多少
      网贷起诉费用是多少网贷起诉费用是多少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


·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受我国法律的保护。那么,劳动者究竟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可能很多劳动者对此都......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生活中会有很多共同财产的产生,离婚时就需要对这些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在遵循一定的原则上面进行分割,但是很多时候离婚都是因为......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知
      一、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携带材料: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2、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多少?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多少?1、税率17%: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税率13%:粮食、......


·在我国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
      一、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


·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书
      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书范文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可以向其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