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并且打破第一、第二继承人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的过程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其中,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和父母并不单单指的是亲生的父母和子女,还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也是同理,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此外,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是属于遗产继承人范围的,有权进行遗产继承。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应当对这类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三、遗嘱继承的时效性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继承的范围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理,但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指定继承人,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非故意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
      非故意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耳机伤害是属于轻度伤害,如果与受害人协商好,则伤害方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旦形成公诉或者是自诉案......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


·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另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其......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
      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一、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


·工程偷工减料定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怎么写?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企业会进行预防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项目。根据主单位招标的要求,在招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


·收到逮捕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收到逮捕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是多少?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是多少?股权最为具有财产性和转让性的特点因此就有成为质押物的功能了,在股权质押中存在着质押率,那么对于质押率您有多少的......


·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告吗?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告吗?是的,需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