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继承人房本可以几个名字?

法定继承人房本可以几个名字?房产证是证明房屋归属人的重要书面证明,通过房产证可以看到房子是否属于共有等情况的。相关规定表明房产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法律上表示房产属于房产证上名字共同拥有,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没有个数限制的。只要是设计到房产证变更都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不过不同的城市收费上也会有区别,所以如果准备加名字的朋友们,应该提前先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局,了解清楚之后,再到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取号等待办理。办理房产证加名字会涉及到房产证工本费贴花费、制图费,最终结果以各城市相关部门收费现场为准。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房产所有权死亡后,可以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对房产进行继承处理,涉及到产权的认定上,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是有权继承处理的,应当协商对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提出仲裁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


·合同履行中三大抗辩权定义及条件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三大抗辩权定义及条件是什么在现有的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十分常见。即使选择在淘宝上购物,都会形成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合同在实践中的大量......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的,您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有的人以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对......


·婚姻问题较为复杂
      婚姻问题较为复杂,离婚的原因也有较大的差异,那么,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财产的分割肯定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对于维护当......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


·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会不会通知家属?
      一、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会不会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罪批捕一般是会通知到家属的。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


·202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率日益提高,随之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房产是财产分割中最主要的部分,主要有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婚前一方购买等情况下的房......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
      劳动者追缴加班费有期限吗?加班费的追讨有时间限制,因加班费引发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


·制造销售假药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处罚标准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挪用资金罪属于哪类犯罪?
      挪用资金罪属于哪类犯罪?挪用资金罪是属于职务犯罪。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