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案底可以消除吗?

醉驾案底可以消除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根据法律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规定为“醉驾”;小于前数,但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只要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事追究。而对于案底而言,案底是行为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法律规定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因醉驾被查的主要是根据处分是行政处分还是刑事处罚,被治安管理处罚的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的才会记录档案留下案底。而案底是无法消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醉驾的刑期从哪天开始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都是从判决书宣告的之日起计算,而如果在判决前先行拘押的那么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酒驾判刑同样也是从判决书宣告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就醉酒驾驶的处罚来看,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交通违章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虽然我国已经将醉驾入刑,但根据现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也不是必然构成犯罪,可能存在不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形,还有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虽然这些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处罚,但交通违章处罚却是免不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判断是否构成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就要从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来进行确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是什么
      很多生活在重庆渝北区的农民,一旦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往往希望尽快的得到赔偿款,但是往往征地的程序特别麻烦,导致赔偿款也迟迟不能发放到农民手......


·仲裁裁决是公开进行的吗?
      仲裁裁决是公开进行的吗?《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一、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补充司法鉴定谁来委托?
      在法院就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一些模糊证据委托司法鉴定时,如果发现鉴定结果不完整,法院可以要求补充司法鉴定。那么补充司法鉴定谁来委托?补充司法鉴定......


·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如何办理?
      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如何办理?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到国外的有关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申请,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一些身份证明的材料,还有......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之后才是向相关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进行购房磋商的时候,会就交房的具体时间做出一个约定,而要是开发商迟于这个时间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赔......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