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一、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公安经侦部门负责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健儿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无论是侵犯著作权罪还是其他的刑事犯罪,不需要受害人自己辨别是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负责调查的,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类型,分派到各个不同的部门负责调查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由股东大会作出,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


·现在不论是在任何形式或任何内容的工作岗位
      现在不论是在任何形式或任何内容的工作岗位,都有可能出现意外,都有可能受到或多或少的伤害。而我们把这类伤害归为工伤,也就是可以由自己本工作单位......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什么?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主要是: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


·一般的社保是扣自己工资吗
      一般的社保是扣自己工资吗一般的社保有一部分是需要扣自己工资的。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都愿意购置房屋来进行出租,其实在出租房屋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同时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证件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跟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法》:第十九......


·哪些条件下构成商品房欺诈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遇到商品房欺诈而不自知时,购房者将会遭受很大的一笔损失。因此,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懂得识别对方是否存在欺诈。从构成条......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


·婚前财产在婚姻持续15年后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在婚姻持续15年后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在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暂时停止裁决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在很多工程进行之前,都需要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又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