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人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权:1、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4、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综上所述,有人欠钱后不想偿还就失踪,这种情况对债权人不利,当然也并不是没有办法。债权人要先去做公示,导致时效中断,以防止时效届满失去胜诉权。另外,如果有担保人的或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配偶或者担保人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加班的判断标准
      从规定来看,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必须保证劳动者能够连续24小时休息一天,否则即已满足加班认定的时间条件,但加班并非单纯的时间经过,而是需要......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可以吗?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可以吗?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他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但二者也......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


·有关国家赔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有哪些的概括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


·犯罪预备的成立阶段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成立阶段条件有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


·农村土地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


·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
      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一、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无效的,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