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这种行为就是属于明知犯法还要犯错,对于此情形在处罚的上面一般就要结合受害者实际的伤情来进行判定,如果对于他人死亡或者是致残的一般刑法可以高达死刑,这也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与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


·撤销权是什么?
      撤销权是什么意思?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


·企业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
      企业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一、企业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


·构成强奸罪可以缓刑吗?
      构成强奸罪可以缓刑吗?一、构成强奸罪可以缓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一步一步进行分析。第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缓刑必须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


·非法种植罂粟处罚是什么
      非法种植罂粟处罚是什么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与其他侵权案件一样,都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


·抚恤金能不能遗嘱继承?
      抚恤金能不能遗嘱继承?职工死亡抚恤金不可以继承处理,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1、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将会按照属于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只......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在外地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外地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青苗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