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侵权如何有效维权?

商标侵权如何有效维权?1、网络渠道维权网上购物消费成为现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伴随着网络购物的热潮,假冒伪劣现象也日渐涌现,致使网购平台一度因售假而饱受诟病。因此,平台服务商在加强平台监管方面做出了努力,并纷纷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渠道,权利人在网络平台发现侵权行为,可根据平台所设立的维权渠道进行投诉,平台一旦核实侵权行为成立,将主动删除举报人所投诉的产品,从源头上禁止侵权行为。2、发送律师函律师函由律师接受权利人的委托就相关侵权事实进行披露、评价,并对侵权者提出具体要求,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和事实上的警示作用。根据前期对侵权者的商业调查结果和后期拟对侵权者采取的法律措施综合评估后,判断是否采取该途径。3、向工商部门进行侵权投诉我国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职能,商标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可以到侵权方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被告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民事诉讼是商标权利人在遭受商标侵权后,最后的维权救济措施,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制止侵权,并旨在解决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的经济赔偿问题。二、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涉及到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可以提交相关证据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是可以对相关情况进行判决处理的,涉及到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


·无证驾驶被拘留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被拘留,驾驶人可以分情形申辩。无证驾驶是可以被拘留,而不是应当被拘留。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最长时效是几年?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最长时效是几年?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
      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一、继承份额转让协议怎么写?遗产继承份额赠与协议书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


·犯罪嫌疑人自首会不会减刑?
      一、犯罪嫌疑人自首会不会减刑?会减刑,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


·商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相关程序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使用房屋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不能使用土地,更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开发,因此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那......


·如何发行私募基金?
      如何发行私募基金?怎么发行一、如何发行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


·公房转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针对房产的问题,除了普通的商品房分割作出了规定以外,如果夫妻双方居住的房子是属于公产房性质的话,离婚的时候,对公产房的分割,......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


·离婚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抚养费如何支付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有其中的一方能够获得孩子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因此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即使不能实际照顾孩子长大,但此时也是......


·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同居现象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普遍,这属于公民的自由,国家无权干涉,但是其中非法同居破坏了合法夫妻之间的感情,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而大众也容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