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综上,向被执行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区县人民法院。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少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仲裁判决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劳动者也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在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强制性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


·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
      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一、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从起诉到开庭一般在一两个月之间,每个案件都不尽相同。但是......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一、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一、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刑诉法全文的是什么?
      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就是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也是法学学习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学科,它规定了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十分必要的程序,我国......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说到遗弃物,您可能听起来有些许陌生,比如在路上捡到财物,这时候这个财物就被称作遗弃物,将其据为己有在法......


·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多长时间 一、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多长时间?
      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多长时间一、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多长时间?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


·一、醉驾压金多少时间退还?
      一、醉驾压金多少时间退还?《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