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何处罚?

一、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房产属于非法集资来源的话将会被查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一)基本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四)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不管以何种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都将会受到处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巨大的,希望广大群众在社会活动中进行自我防范非法集资现象,减少社会的危害性。同时,对于非法集资的相关特征和含义,广大群众也应该在平时生活中有所了解,健全法律法规意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政府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像铁路、公路及机场等工程都属于政府工程,政府作为项目责任方,会通过公......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两个月的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明确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实施了逮捕的行为的话,那......


·民事诉讼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
      民事诉讼法修改了哪些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很多以前颁发的就法规已不再适用,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基本民情的前提下会对......


·非法占用耕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依职权移送管辖期限有多久
      一,依职权移送管辖期限有多久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


·企业职工丧假请假单怎么写?
      人难免会有生老病死,亲属死亡,除了感情上的伤痛,往往需要张罗后事。这些都需要时间。国家给企业职工规定了丧假。企业上班的职工必须递交丧假请假单......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很多的文化,产品等都走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然而对于这些走出国门的物品,......


·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尽快做工伤认定,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免伤情发生变化导致结果有偏差。工伤认定和鉴定是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程序,认定成功后可根......


·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一、专利转让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