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民法典》中对耕地草地林地的规定如下: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该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农村没有国有土地,所以还是有一部分人对国家的土地政策了解的是很模糊的。在农村,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宅基地,基本上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只要户口一直在农村的话就可以一直使用。而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的话,也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作出了具体的划分,在土地证上也标注的非常清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被行政拘留的家属可以会见和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需要回避吗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需要回避吗?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的律师不需要回避,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


·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一部与实体法相配套实施的程序法,刑事讼法的条文内容十分的多,涉及到的事项范围也是比较广阔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


·随着工作类型的多做多样
      随着工作类型的多做多样,在工作的环境过程当中所可能遇到的伤害也是难以避免的。用人单位对于工伤的赔偿主要是以伤残的级别作为依据的,伤残级别主要......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一、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


·自书遗嘱笔迹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时,一方面要审查遗嘱的主干部分是否为遗嘱人亲笔所写,另一方面也要审查遗嘱中遗嘱人的签名以及加注的年、月、日是否为遗嘱......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受理案件自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限制期限并非有意拖延,而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限制吗?它......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1、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遗嘱应当是一份“书面遗嘱”,这种遗嘱应当按照书面遗嘱予以确认。2、根据法律,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


·国企病退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病退工资
      很多人认为在国企、央企工作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确实,在这些国有单位上班的,福利待遇是真的好。不仅仅是平时的工资报酬高于一般的私人企业,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