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时有过错方赔偿数额的依据?

离婚时有过错方赔偿数额的依据有哪些不要以为对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我国婚姻法没有这个规定,仅仅涉及到这个规定的是《婚姻法》第46条。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男方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其实是不吻合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男方背对着女方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女方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男方未经女方的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你们有孩子,是2周岁以下的话,原则上还是归女方。但是如果不是这个情况,一般的要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的财产分配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因为其中的另一方出轨,所以要求获得更多的利益,然而国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自己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好似无效的,因为大多不成立。所以无法判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小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是怎么评定的?
      小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是怎么评定的?如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离婚后女方不退还彩礼犯法吗?
      男女结婚在是否给付彩礼问题上面,我国法律中没有给出规定,也就是说此时男女约定给付彩礼或者不给付彩礼都是可以的,这对办理结婚登记没有什么影响。......


·法律规定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
      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


·婚姻法司法解释2023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招工年龄17岁算童工吗?
      招工年龄17岁算童工吗首先要确认,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一、申请报告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


·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


·委托收款是什么?
      委托收款是什么意思?一、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