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侵权过错是什么?

高空坠物侵权过错是什么?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空坠物的侵权实际上就是受害人遭受到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由于我国经济发达,高空建筑物已经成为每个城市的标识,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高空坠物现象频发,因此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以谁举报谁主张为原则,如果没有证据,该楼层全体业主应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
      对于房屋立遗嘱怎么收费?对于房屋立遗嘱只有在公证时需要收费,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


·商标法中规定商标如何办理续展
      商标法中规定商标如何办理续展?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聚众斗殴即打群架带什么是否处罚不同?
      现如今,打群架现象依然屡禁不止。这是由于部分未成年人甚至是成年人血气方刚,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甚至是引发冲突,采取了打群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关......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那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那些?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


·母亲没给过一分抚养费怎么办
      一旦婚姻出现了裂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的时候,比较受到广发关注的话题就是抚养费,抚养费是一方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却应当尽的责任,若是孩子是与......


·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
      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节间接代理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


·工伤鉴定早好还是迟好,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中存在着不少高危高压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社会实践,我们可以以看出,并不是只要职员受伤就可以......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