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收养关系自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且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具体说就是,当收养关系成立后:1) 养父母承担抚养教育、管教、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义务,享有已近独立生活的成年养子女的赡养及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2) 养子女有选择姓氏的权利;3)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之间形成法律拟定的(外)祖孙关系,产生赡养义务及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4)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之间形成法律拟定的兄弟姐妹关系,产生抚养义务及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权利。5) 养子女与原生父母、(外)祖孙、兄弟姐妹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赡养、财产继承)立即消除。通过对我国《民法典》第1117条和1118条的规定,我们了解到,一般解除收养关系后,有两个方面的后果:一、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其养父母之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立即宣告解除,包括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同时消除,如外祖孙、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亲属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恢复,但是对于已经成年的养子女是否愿意恢复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亲属的上述权利义务,可协商再定。二、财产方面的法律后果依法解除收养关系时的养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且其养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当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对于养子女成年后因虐待遗弃养父母及应养子女生父母的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有权向养子女要求补偿收养期间为养子女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为养子女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可由养子女的生父母承担补偿请求。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引起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养子女或其生父母无义务承担收养期间为养子女支付费用的补偿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不会保留,因为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


·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打工者被劳动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些劳动者会选择仲裁渠道解决。那么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的内容......


·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
      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起诉应该由谁提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


·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故意毁坏公财物罪追诉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


·吸毒触犯的法律有哪些?
      在我国,吸毒是明令禁止的,如有违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吸毒不仅会对自身的健康造成危害,而且还会使家庭面临困难的境地,以及影响到社会治安。因此......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由于缴纳的保证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在买卖活动中,处在不同区域的当事人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想尽快的将达成交易,会选择通过传真的方式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在法律上,用传真件签订......


·农民工工伤保险取费规定是什么?
      农民工工伤保险取费规定是什么?农民工工伤保险取费规定是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乘以工伤保险缴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


·网络诈骗2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200元能判刑多少年?虽然我国科学技术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今需要利用专门技术破案的网络诈骗罪的破案率是很低的,这主要......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怎样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一、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不用,租客跟房东续签即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