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调动岗位是否征得员工同意?

一、调动岗位是否征得员工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所以,必须员工同意才可以调动岗位。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二、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面调整岗位?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司法实践中,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在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工作岗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具体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属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综上所述,公司因为生产经营所需,会对一些员工进行岗位调整,这涉及到员工的个人利益,公司要征得对方意见,同意后才能办手续。如果公司没有法定情形擅自变动岗位,发生矛盾的,员工可以找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调动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应该订立补充协议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治安案件笔迹鉴定流程是什么?
      治安案件笔迹鉴定流程是什么?一、治安案件笔迹鉴定流程是什么?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类型之一,是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笔迹与绘画中......


·养殖场遭遇禁养或环境污染关停等,如何进行维权?
      一、养殖场遭遇禁养或环境污染关停等,如何进行维权?  对合法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时会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关停养殖场是属于行政决定,当事人对关停决......


·一般进行离婚财产怎么证明吗?
      一般进行离婚财产怎么证明吗双方可以持有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现金持有数量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财产证明即可。资产证明就是指经过有资......


·杭州回迁房能买吗?
      一、杭州回迁房能买吗1、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随土地后,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因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回迁房的......


·身患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我们经常说的监外执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保外就医。但也不是只要罪犯生病,就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此时我国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且......


·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急需要处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此,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


·房屋继承权顺序人不签字放弃应怎样办理
      房屋继承权顺序人不签字放弃应怎样办理在继承发生之后,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就视作接受继承。《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有法律风险吗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有法律风险吗?一、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效力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求法官不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法官还应具有全面的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