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江苏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江苏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此时,只要是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均认定为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不仅是在江苏省是如此的,界定夫妻共同债务都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的。明确的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界定,是因为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也是两个人一起偿还的。同时也为了避免有些人打着离婚的名义来逃避个人债务,个人债务要明显的区别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
      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当一方出现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的违约情况的时候,合同按照违约解除,还有单方面宣布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一、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


·贫困证明怎么开具?
      我国为了帮助一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相关的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开具贫困证明的。......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什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1、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法律对吸毒者的惩罚是什么?
      毒品对人类和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吸食毒品不仅会花费吸毒者大量的金钱财产,而且对其身心健康也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吸毒者对毒品产生心理和身体依赖后......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条例规定实践中的非法行医行为并不是全部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在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非......


·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二、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