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2、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3、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二、商标恶意抢注的危害是什么?恶意抢注商标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综上所述,商标抢注尤其是恶意抢注的危害很大,对市场经济秩序及经营者的利益都造成损害。在我国,越是知名企业,其商标遭遇的抢注的几率越大。面对商标抢注的违法行为,企业可以还在商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商标局经过调查确定商标恶意抢注的,会撤销之前的商标初审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员工能否从事副业 ?
      员工能否从事副业?一、员工能否从事副业劳动合同法不禁止劳动者从事副业,但是否允许主要应当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授予用人单......


·人体伤害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样的?
      一般来说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意外的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走工伤保险,但是如果想要走工伤保险的话,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需要相关的人员申请进行工伤......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现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有理想,有热情,大多数都会选择创业,当然创办公司的话,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而且对于注册资本有着一......


·2023拒执罪应该判多久
      一、拒执罪应该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


·工伤误工费由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误工费由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


·探视权诉讼程序是怎么样?
      夫妻双方离婚,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件影响很不好的事情,对于他们的生心健康,有一定的损害。法院......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最近,有很多人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问题的疑问,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够谨慎,责任分配不明确,......


·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
      子女的抚育费也叫做抚养费,这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的,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体现。而实践中,这个子女抚育费有哪......


·如何理解网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性?
      如何理解网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电子行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因此,在缘由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出现了网络知识产权,此种知识......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