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给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给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由上可知,在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而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赔偿金。那么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否既主张经济补偿金又同时主张赔偿金呢?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条文来看,应该是不能同时并用的。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也进行了明确。此外,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还需注意:1、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说我们进入了工作在一定的时间内单位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我们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给我们赔偿金的,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一般是按照我们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二来进行计算。如果我们遇到了单位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去相关部门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要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话,那此时除了案件诉讼费之外,同时还需要支付律师的费用。可是很多当事人却并不清楚律师的收费......


·民事诉讼被驳回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驳回怎么办??一、民事诉讼被驳回怎么办作为当事人,如果不服民事诉讼二审的判决,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理由向作出生......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
      肇事逃逸对方轻伤二级会被判刑么?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是否需要坐牢?
      是否需要坐牢?一般需要,醉酒驾驶是属于危险驾驶的范围,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


·个人旷工能享受补偿金经济多少?
      个人旷工能享受补偿金经济多少?个人因旷工不能享受补偿经济。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旷......


·男子逃亡8年自首是否还可以从轻处罚
      我国的司法建设在进行操作的时候,针对一些案件,如果当事人有着自首的情节的话,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对当事人酌情进行从轻处罚。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装修还比较新的,购房者自己完全就不用在花时间去装修一番了,但从这点上来说二手房的......


·新民法总则112条身份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112条身份权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是日常处理人们民事纠纷最经常用......


·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若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


·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门市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凭借房屋产权证以及当地国土部门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可以申请办理(门面房)共有分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