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会给经济补偿金吗?

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会给经济补偿金吗
  
  国有企业的职工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民营企业都是一样的,按照该职工在国企工作的年限,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国有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应该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也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一种。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实在生活中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都是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劳动补偿金的,但如果是职工自己主动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的补偿金的,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主体,但不同的个体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不同的。房产税是其中的一个税种,且几乎是每个人多需要缴纳的,我国......


·撤销赠与合同代理词格式是什么?撤销赠与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撤销赠与合同代理词格式是什么?撤销赠与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一、撤销赠与合同代理词格式(一)首先向仲裁员致意,引出陈述内容(二)陈述关于本案的基本......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办离婚证能在外地办吗
      需要看您是采用哪种方式办理离婚。1、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


·周末加班超过8小时怎么算加班费?
      周末加班超过8小时怎么算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借贷行为实现犯罪,借贷合同还有没有效?
      借贷合同中出借人一方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生效判决认定为犯罪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出借人一方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认定为犯罪的借贷行为,通常......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不一定一样分,若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此时不得参与遗产分割。若老人的子女之中有人没有劳动能力......


·受贿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一、受贿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受贿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