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条件有:(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二、宣告失踪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申请书,失踪的开始时间的证明或依据(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相关的报案材料、登报材料等),一般满两年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不发生继承、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法律关系。2、宣告失踪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了财产的代管人。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失踪人的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4、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应当将其代管的财产及其收益交还给被宣告撤销失踪的人。综上,我们了解到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要比宣告死亡的条件松一些的,此时只要失踪时间达到了2年,那么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但是宣告失踪之后产生的法律后果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不同,若配偶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个时候还需要依法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大多数是女方抚养,父亲只要支付抚养费即可,但是若是夫妻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女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医疗费: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后,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后,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一、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当然不是!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法律规定股权可不可以抵押
      股权可不可以抵押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因为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等)。上市公司或非......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怎么算
      如果居家隔离时,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居家工作,则职工在此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如符合需要隔离条件的员工拒绝自我隔离,仍要求返岗工作......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一、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一般不需要,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


·农村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农村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


·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一、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


·网贷欠太多还不起该怎么办
      网贷欠太多还不起该怎么办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有:(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