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不能要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主张抚养费的有:
1、 未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除外;
2、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中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现实司法实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形存在,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
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是可以依据法定事由向法院起诉的。
抚养费的支付并不是伴随父母离婚而产生的,即使他们没有离婚,也应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方面的义务,除了直接抚养照顾子女外,还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因此,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也是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生活在南京
社会保障 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府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投入运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一、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法律规定办理,并对第94条第5项即“法律规定......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名誉权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法院抚养费调解不满意怎么办
法院抚养费调解不满意怎么办可以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不成协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怎样区别
在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则是通过理财等形式进行诈骗,两者都是会给受害者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非法......
·闯黄灯扣6分被取消后,闯黄灯如何处罚?
闯黄灯扣6分被取消后,闯黄灯如何处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车辆的数量与日俱增,为了规范交通秩序,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交通法规,司机在驾驶车辆......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
·民事诉讼上诉二审期限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上诉二审期限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上诉二审期限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民事二审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