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私自对外担保是否合法

公司法人私自对外担保是否合法不合法,公司做担保人的规定条件《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公司担保的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私自对外担保,日后给公司所造成的所有的法律风险都由法定代表人自己来承担,但是,由于已经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担保,所以,整份债务债权关系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不过法定代表人的这种行为侵犯到了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责。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离婚后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
      夫妻二人生活难免会有摩擦,有时候互相让一步就过去了;但是总有一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解的,与其每天吵架不如就选择离婚。房子作为夫妻二人的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


·派出所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派出所调解后还能起诉吗?经过派出所调解成功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显示公正,一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刚结婚就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刚结婚就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


·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怎么解决
      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致怎么解决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在中国也是蓬勃发展,许多楼盘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许多人日夜奋斗就是想在......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资产证券化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向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贷款资产进行处理与交易,把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转换为证券,并通过发行这种证券以融通资金,......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一、工厂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工厂倒闭的,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应当优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然......


·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的概念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